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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发布时间:2015-07-05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927

关于参加首期区青少年宫综合素质训练营

致学员家长的一封公开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为使您的孩子能有一个安全和谐的活动学习环境,我们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青少年宫安全管理,做到青少年宫、家庭、社会合作,以达到预防事故、保护孩子的目的。恳请家长配合我们,共同遵守青少年宫的管理制度,做好对子女的安全教育与管理,以履行自己应尽的责任与义务。为此,青少年宫提出以下要求,希望得到家长的支持和配合。

一、正式参加培�登耙�确认培训的时间、班级及课程。请各位家长通过公众微信号、青少年宫网站等途径,再次仔细阅读《柯桥区青少年宫2015年暑期综合素质训练营简章》,与您孩子6月初报名时拿到的收据一一核对,确认您孩子培训的具体时间、课程、教室、节次等信息,做到心中有数。

二、提前到青少年宫带领孩子查寻教室。读单日班(周一、三、五上课,周日休息)的于7月10日,读双日班(周二、四、六上课,周日休息)的于7月11日根据课表时间提前20分钟到达青少年宫,通过查阅放置在青少年宫大厅的教室平面示意图,或通过询问每个层楼的志愿者,帮助孩子找到上课的班级教室。若有几门课程的,最好带领孩子一并熟悉其它几个教室。

三、上下学请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负责接送。为确保安全,学员应由家长负责接送。请严格按照青少年宫规定的活动培训时间,在上课时间段内提前10分钟(不宜过早,也不要迟到,培训刚开始的一二天除外)将学员送至教室门口并交给老师,方可离开。请家长在放学时间内及时到教室门口等候孩子,活动培训结束后不要在青少年宫逗留。若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宫上课,请提前与任课老师电话联系。

四、请严格遵守青少年宫静宫时间。因青少年宫管理人手有限,为确保学员安全,请严格遵守青少年宫静宫时间,即上午至11:45、下午至4:45。静宫时间后,每个教室需要清场,除极少数中午在宫就餐的学员以外,其他学员都必须离开青少年宫,由家长接回。教师要关闭空调、电脑等电器设备。

五、共同遵守和维护青少年宫门口的交通安全。青少年宫门口的马路交通十分繁忙,极易造成交通拥堵,请接送孩子的家长尽量步行。凡使用交通工具的,一律不得驶入青少年宫内,应有序停放在远离青少年宫门口的马路两侧。不要停放在青少年宫门口,不要在青少年宫门口停留、掉头。要教育孩子遵守交通秩序,靠右走绿化带内的人行道,横过马路时一定要看清来往的车辆,走人行横道。

六、要切实履行孩子安全方面的家庭责任。请认真阅读《柯桥区青少年宫学员安全公约》、《柯桥区青少年宫就安全问题责任书》(另附),明确并履行家庭教育的责任。

各位家长,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同为孩子们创造最好的成长环境。祝您和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家庭幸福!

 

另附:1、《柯桥区青少年宫学员安全公约》

2、《柯桥区青少年宫就安全问题责任书》

 

                           柯桥区青少年宫

                             2015年7月


附件一:

柯桥区青少年宫学员安全公约

 

1、自觉接受安全教育,保证遵守青少年宫纪律安全制度,服从纪律安全管理。

2、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在马路上嬉戏、奔跑。横穿马路走斑马线,要一停、二看、三通过。

3、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有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学员若有特殊疾病,家长应提前向任课教师说明,并在青少年宫等候学员下课。

4、切实做到不翻窗、不攀登护栏、不追逐嬉闹,上下楼梯不拥挤等。

5、在课堂上,要听从教师的指导,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6、学员参加户外活动,应按照少年宫规定的时间、地点、路线参加活动。听从外出带队教师或带队领导的安排。

7.不携带大额金钱、贵重物品来上学。不得收藏并携带管制刀具、棍棒、红外线手电筒、打火机等器具进入青少年宫内。

8、注意饮食卫生,青少年宫提供安全卫生的直饮水,要有序使用。不得在教室内吃零食。

9、学员不得自行滞留于青少年宫内。

10、严格遵守青少年宫用电制度,不私自乱开空调、风扇、电脑等用电设备。

11、同学间要互相尊重体谅,发生纠纷要及时报告老师,通过正当渠道解决,严禁打架。

12、学会自护和互救,发现同学出现安全事故,要及时向青少年宫、教师或家长报告,最大限度地减少伤害或损失。

柯桥区青少年宫

2015年7月


附件2


柯桥区青少年宫就安全问题责任书

尊敬的家长:

保护孩子的安全,哺育他们健康成长,是青少年宫、父母及全社会的共同愿望和责任。为做好学员的安全教育、保护、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父母、青少年宫保护学员安全应尽的责任告知您,请您和我们积极配合,各负其责,确实保障学员的人身安全,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强化他们的安全法制意识,共同为学员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一、青少年宫、教师的责任:

1、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

2、明知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将追究责任。

3、由于教师个人行为造成学员伤害的,责令教师个人赔偿损失。

4、制止有害于学员的行为�蛘咂渌�侵犯学员合法权益的行为,要积极主动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员健康成长的现象。

5、教师应当尊重学员人格,不得歧视学员,不得对学员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员的合法权益。

6、学员旷课的,教师应当及时与其家长联系。

7、青少年宫对未成年学员不承担监护职责。

二、家长责任:

1、要按照“柯桥区青少年宫学员安全公约”的条款对子女进行经常性的教导并督促子女严格遵守。

2、要经常性地和青少年宫教师联系,随时了解子女在少年宫的表现,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

3、积极配合青少年宫教育好子女,特别是要教育学员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①大声喧哗; ②私自离开课室、青少年宫;③在公共场地乱写乱画;④旷课;⑤上课时打闹;⑥偷窃、故意毁坏财物;⑦携带管制刀具;⑧其它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4、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员,应当向青少年宫说明具体情况。家长必须亲自接送学员。

5、家长或者监护人对未成年人不得放任不管,放弃监护职责。

6、家长应将自己的联系电话或离青少年宫最近的委托联系人的电话及联系方式书面告诉青少年宫。

三、学员伤害事故的�鹑位�分

下列情况造成的学员伤害事故,青少年宫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少年宫教学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提供给学员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少年宫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3、少年宫组织学员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室外活动,未对学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4、少年宫知道教师或者其它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5、少年宫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员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它活动的;

6、学员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7、学员在少年宫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少年宫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8、少年宫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员,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它有关规定的;

9、少年宫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员的职责期间,发现学员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10、对未成年学员擅自离校等与学员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少年宫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员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员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下列情况造成的学员伤害事故,如已履行了相应职责,且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1、来自少年宫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2、学员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家长未告知、少年宫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3、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4、在学员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宫途中发生的;

5、在学员自行外出期间发生的;

6、少年宫工作时间以外学员自行滞留少年宫或者自行到宫发生的;

7、其它在少年宫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8、其它意外因素造成的。

下列情况造成学员自己(或它人)受到伤害事故,应当依法由学员(家长或监护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员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违反青少年宫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的;

2、学�毙形�具有危险性,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员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学员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员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青少年宫的;

4、未成年人学员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青少年宫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柯桥区青少年宫

                 二�一五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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